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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救助的条件
发布日期:2007-07-10浏览次数:字号:[ ]
    按照民政部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”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,无亲友投靠,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,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。
   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,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,不属于救助对象。
 
(编辑:局办公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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