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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能享受低保与独生子女优抚费? 》一帖所诉问题的回复
发布日期:2010-02-0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Guest网友:
       您所发表的关于《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能享受低保与独生子女优抚费? 》一帖所诉问题,本局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       一、有关低保政策
      (一)坚持“属地化管理”原则,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,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,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,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。
       ⑴家庭成员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实际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。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,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3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。
       ⑵最低生活保障标准:市城区(武陵、德山、柳叶湖)230元,其余各县市区200元。
       二、相关内容
       留言中提及:我的父母在社区申请低保没有结果。按照“民主小组评议”制度,居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要对你父母提出的低保申请进行集体评议,通过之后,才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查,你父母的低保申请是否通过了民主小组评议?还是有别的原因?按照“属地化管理”原则,建议到当地社会救助局询问相关政策,他们会给你相应的答复。如果还有疑问,还可到市社会救助局咨询。

     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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