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
关于网友“方芳”提出捐赠财物窗口问题的回复 | | | | | | | 方芳网友: 您好!对您所提出的“能否在人群流动大的地方,建设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人们捐赠财物的窗口”问题,现回复如下: 一、设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。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是在江泽民同志亲自提议和倡导下开展起来的。近年来,我们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市指示精神,层层建立了捐助机构,设立“经常性社会捐工作接收(站)点”286个,遍及各区县(市)民政局,全市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,并挂有社会捐助接收站(点)牌匾,健全了捐助网络,以方便群众随时就近捐款捐物。捐助的衣被、物品,只要有使用价值,不限种类,不计大小,不论新旧。各接收站点会及时将捐助款物登记造册、统计汇总、妥善保管,做到专人负责,专帐管理,专户储存,帐目清楚,手续完备,安全可靠。近几年来,全市通过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,募集了大量的衣被、资金和其它生活用品,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生活困难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。 二、成立慈善组织。目前,市里成立了市慈善办,桃源、临澧、石门、澧县、安乡县成立了慈善协会。根据今年7月10日市委办、市政府办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尚未成立慈善组织的区县(市)要在今明两年内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乡级慈善组织和驻单位(村)慈善联络点。 三、设立低保爱心超市。目前,临澧、石门、津市建立了低保“爱心超市”,其他尚未建立的县今年至少要建立一家低保超市。“低保超市”主要是接收个人、社会捐赠或向社会募集的物资,救助城市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。区县(市)低保超市已惠及城市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14126户27527户。 因此,市民可在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、慈善机构和低保超市捐赠财物。 感谢方芳网友对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群众的关心和支持,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,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的社会捐赠氛围,为贫困群众和灾民奉献一片爱心。 | |
|